浙江/杭州-2025-12-09 00:00:00
、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浙江清凉峰站生态综合示范地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名称:浙江清凉峰站生态综合示范地建设项目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紫之隧道**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体牵头单位)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号
供应商联系方式:***********
供应商(丙方):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号
供应商联系方式:***********
供应商(丁方):杭州原乡野地生态保护与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汇众创中心*号楼****室
供应商联系方式:***********
五、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在浙江清凉峰国家级保护区龙塘山建设*个* **×* **的生态综合示范地。在示范地内建设*个*公顷的长期监测样地,在示范地*公顷样地以外区域设立*条综合监测样线。示范地至少完成次监测内容,并形成样地监测与分析报告。
服务要求:按该项目甲方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年底。
服务地点:具体地点按甲方要求。
六、验收日期:****年**月*日
七、验收组成员:夏国华、韩明春、郑美扬、梅荣武、林媛媛
八、验收意见:
****年**月*日,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召开了“浙江清凉峰站生态综合示范地建设项目”验收会。会议邀请*名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与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杭州原乡野地生态保护与研究中心组成的联合体)的汇报,审阅了项目相关材料,经质询与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符合合同的验收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 **生态综合示范地的建设,完成示范地*公顷长期监测样地的建设与年度监测,以及样地外*条综合监测样线的设立与年度监测,形成《* **×* **生态综合示范地建设报告》和《浙江清凉峰站生态综合示范地监测报告(****年度)》。
该项目完成了合同书规定的任务,专家组致同意通过验收。
九、附件:浙江清凉峰站生态综合示范地建设项目验收意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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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清凉峰站生态综合示范地建设项目验收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