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12-09 00:00:00
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原济南市第二皮肤病防治院),整体院落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土地整体使用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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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 情况 |
所有权人 |
济南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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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济南市莱芜区长勺北路雪湖大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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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原济南市第二皮肤病防治院),整体院落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土地整体使用权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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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面积 |
建筑面积****.**平方米,宗地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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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
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原济南市第二皮肤病防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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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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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南路**号房地产,共有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详情如下): ①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幢:***层,建筑面积****.**㎡;②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幢:***层,建筑面积****.**㎡;③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幢:*层,建筑面积**.**㎡;④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幢:*层,建筑面积**.**㎡;⑤莱芜区花园南路**号沿街平房:*层,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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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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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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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条件 |
出租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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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租价(年)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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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增幅 |
注:第一及第二租赁年度,租赁费按照成交价格缴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产权所有人每贰年对租赁价格进行重新评估,评估结果经产权所有人与中标承租人认可后,中标承租人根据评估价缴纳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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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等相关要求 |
第一及第二租赁年度,租赁费按照成交价格缴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产权所有人每贰年对租赁价格进行重新评估,评估结果经产权所有人与中标承租人认可后,中标承租人根据评估价缴纳房租。 租金实行预付费,中标承租人于每年租赁起始日前一个月内,支付下一租赁年度费用至产权所有人指定收款账号,产权所有人收款后**日内,向中标承租人足额出具相应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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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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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要求 |
该房屋用途:承租方仅能从事养老服务、营养健康咨询项目。不能作为他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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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要求 |
①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养老服务、营养健康咨询类相关内容;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出租方失信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竞租活动;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⑤不同竞租人的法人代表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⑦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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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竞买保证金*****.**元,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开户名: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莱芜分行 账号:*************** 开户行地址:济南市莱芜区万福北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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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①按照约定的用途和通常的方法使用房屋;②院区内设有市政暖气管道和换热站(院区与宿舍区住户共同使用,单独计量),院区的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费用承租方自理。③承租方装修改造前需取得所有权人书面同意,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相关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④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该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 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与房屋使用有关的所有费用,承租方应按时支付因租用该出租房屋而产生的上述相关费用。⑤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消防、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租赁物抵押、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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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说明 |
该项目公告期间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拍卖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如无新的竞价者,经产权所有人决策后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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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忠、亓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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