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2-09 00:00:00
温州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委托,就****年度景山公园食堂主副食品配送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采购编号:****************
二、采购类型:自行采购(非政府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木要求等):
项目内容:****年度景山公园食堂主副食品配送,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相关部分。
服务期限:*年。
采购预算:**.**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址、招标文件发售:
*、报名方式:现场至代理公司报名或远程报名(快递或邮箱);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之前(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报名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号联众大厦*楼东首/*******@***.***;
*、供应商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份交于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号联众大厦*楼开标区。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号联众大厦*楼开标区。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日**时止)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法定代表授权书或供应商介绍信(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号联众大厦*楼东首,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号联众大厦*楼东首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