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水利]仙居县中小河流治理—朱溪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A3300000090000267002001]澄清修改信息
2025-12-09
浙江/台州 变更澄清
[省本级][水利]仙居县中小河流治理—朱溪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A3300000090000267002001]澄清修改信息
浙江/台州-2025-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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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2025-12-09 00:00:00
仙居县中小河流治理—朱溪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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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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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中小河流治理—朱溪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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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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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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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仙居县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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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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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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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社区省耕西路**号七层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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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庆丰街***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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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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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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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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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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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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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中小河流治理—朱溪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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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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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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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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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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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对仙居县中小河流治理—朱溪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名称)仙居县中小河流治理—朱溪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四)原件的复制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统一澄清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增加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三.其他,*.”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浙江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平台公示的网页截图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站截图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内容仅指省外企业)。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评分中关于业绩的认定解释如下:同一业绩如同时满足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的,可以重复计分。
*.发布公告的媒介,“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江招标”数字平台”,澄清为“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本澄清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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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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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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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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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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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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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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