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12-09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外科综合楼候诊类家具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一定好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号****房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中奥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号风云大厦*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深圳市中奥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奥公司”)样品多处不符合样品清单要求,且样品设计不合理,存在多处设置缺陷,应不得分;投诉人一定好公司的样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为满分。
投诉事项*:中奥公司额外提供了非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具有标记标识行为,影响公平公正评审。
投诉事项*:中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未诚实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及技术、商务等要求。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综合调查和认定情况,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中关于检测报告事项的投诉未经质疑,不符合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该部分投诉。投诉事项*、*以及投诉事项*中关于生产制造能力、中小企业申明函部分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