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机动车尾气遥感运维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
2025-12-09
江苏/盐城 招标采购
响水县机动车尾气遥感运维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
江苏/盐城-2025-12-09 00:00:00
响水县机动车尾气遥感运维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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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响水县机动车尾气遥感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响水县机动车尾气遥感运维项目招标采购(第二次)

采购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响水县机动车尾气遥感运维项目招标采购

*、项目背景概述:本项目需要对当前已经建成的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进行运维管理服务,通过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投入相应的服务人员,定期更换设备零部件,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使机动车尾气监测设备能够持续稳定地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进行检测,并识别、筛选、监控高排机动车,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预算价:**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五、付款方式:服务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支付。

六、招标文件获取:

文件获取方式:线上邮箱(*********@**.***)或者微信报名获取,线下报名获取地点:响水县黄河路******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 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九、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公告期限: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蒋春伟 电话:***********

代理机构: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笑 电话:***********

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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