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2-09 00:00:00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年宁波烟草市场监管智能应用建设项目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付款方式”的内容 | *、本项目初验款为合同金额的**%。支付前,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通过招标人初验后,根据验收结果,由中标人按实际应得款额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接下来的**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将相应款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中中标人的账户。 *、项目平稳运行*个月后提交审计,审计完成后招标人进行终验,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通过招标人终验后招标人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支付前由中标人按实际应得款额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接下来的**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将相应款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中中标人的账户。 | *、本项目初验款为合同金额的**%。支付前,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通过招标人初验后,根据验收结果,由中标人按实际应得款额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接下来的**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将相应款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中中标人的账户。 *、项目平稳运行*个月后进行项目终验,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通过招标人终验后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招标人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支付前由中标人按实际应得款额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接下来的**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将相应款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中中标人的账户。 *、中标人应保证提交招标人审核的各类工程造价(含联系单变更费用、进度款、结算等)金额的准确性。核减(增)追加费的计取:按核减额超过送审工程造价*%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核减追加费用,取费率为*%;核增部分(核增不抵消核减),按核增额的*%计取核增追加费。核减和核增追加费由中标人承担。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更正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镕、魏小娥、夏旦烈、蔡赛波、钟文俏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号科创大厦****室
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