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第七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公共卫生综合楼智能化项目答疑1
2025-12-0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肥东县第七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公共卫生综合楼智能化项目答疑1
安徽/合肥-2025-12-09 00:00:00
肥东县第七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公共卫生综合楼智能化项目答疑* **********
肥东县第七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公共卫生综合楼智能化项目答疑*
发布时间: **********

肥东县第七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公共卫生综合楼智能化项目答疑*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肥东县第七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公共卫生综合楼智能化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一产品、部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要求:所投数字会议主机产品具有数字会议系统管理软件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得*分;所投视频处理器产品具有***大屏幕播放控制软件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得*分;所投***主机产品具有超宽电压***电源后备式控制软件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得*分;所投交换机产品具有自主可控交换机管理软件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得*分。

上述要求存在两大核心倾向性问题:违背行业“硬件+通用软件”主流模式:当前建筑智能化行业中,**%以上的设备厂商(如华为、华三、海康威视、施耐德等)采用“硬件设备+第三方通用管理软件”的合作模式—硬件专注设备研发,软件适配行业通用系统(如交换机适配华为**********、***适配施耐德***********等),无需自主开发软件并申请著作权。招标文件强制要求“硬件产品需配套对应自主软件著作权”,实质排除了采用通用软件的主流厂商,仅允许少数具备全链条软件开发能力的特定厂商参与;形成对少数厂商的隐性指向:经核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信息及行业厂商公开资料,仅广东保伦电子(***)、深圳市创显光电、卡莱特云科技、科士达等极少数厂商,同时具备“数字会议主机+视频处理器+***+交换机”四类产品的自主软件著作权(多数厂商仅***类产品具备著作权)。该要求实质将竞争范围限定在上述特定厂商,构成隐性品牌指向。

答:本项目要求的是所投产品具有软件著作权即可,并非限定投标人自主具有。项目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要求是通过充分的项目调研及需求论证,为保障招标项目的高质量建设和后期稳定运行所设,且有三家以上的主流厂商能够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著作权证书。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请潜在投标供应商仔细了解市场,同时欢迎潜在投标人采用满足或优于要求的产品参与项目投标,本条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我单位为分公司,能否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内容或条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条,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我单位作为国家运营商省级分支机构,长期负责本省区域内重大项目的建设、运维及服务等核心业务,具备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完整团队、技术实力及履约能力。但因分支机构法律性质限制,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此情形是否会直接导致我方丧失投标资格?

*、建议:在常见政府招标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即总公司)承担。我司作为上述“电信”行业单位,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将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明确授权我方参与本次投标,同时附带总公司营业执照。该方案能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实质要求?

答: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分公司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但需出具总公司授权。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东县梁园镇中心卫生院(肥东县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梁园镇人民路(梁园镇政府斜对面)

人:袁清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区

人:方工

联系方式:*************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