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5-12-09 00:00:00
关于开展湖北省内贸流通发展“十五五” 规划研究的询价公告
| 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商务厅市场处 | 发布日期 | **********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无 |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湖北省商务厅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择第三方有关机构,开展湖北省内贸流通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北省内贸流通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
二、项目经费
本项目总经费控制在三万元(¥**,***. **元)以内,超过此费用的方案为废标。
三、采购需求
全面评估“十四五”时期湖北内贸流通发展成效与问题;分析“十五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湖北内贸流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及保障措施等,最终形成《湖北省内贸流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及相关研究成果。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结题。
四、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低于*人,且均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如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要求的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加盖公章),若实际研究未按响应文件中安排的项目组人员展开研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对湖北内贸流通发展有较深研究,具备中长期规划等相关课题研究能力,此前开展过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相关课题的研究,响应文件须包括本项目的研究提纲、以往研究案例材料。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专家咨询费、省内外调研费、编制费,以及为完成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并提交最终成果的全部费用。对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二)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年**月**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处,不接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最终提交的项目成果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本研究报告所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包括对外交流、发表、出版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