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12-08 00:00:00
区综治中心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机管局 发布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区综治中心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区综治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
*、最高限价:******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区综治中心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工期:**日历天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事前需联系):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元(现金),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报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弄**号***室。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年**月**日下午**:**。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弄**号***室;
*、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弄**号***室;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宝山区密山路*号
采购代理单位: 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弄** 号***室
联系人:韩熙强
电 话:***********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