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09 00:00:00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直接邀请)谈判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直接邀请)谈判项目澄清(第*号)
(采购编号:************************)
致采购文件持有者:
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第**项规定,招标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直接邀请)谈判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号澄清函,该澄清函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函为准。本澄清函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对采购文件澄清如下:对于限价澄清,在供应商须知第**点和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已明确出各项费用的限价。其中海外纠纷费用不含税限价为***万元。
对于第四章合同格式中 第五条(法律服务费及支付安排),第六章 **包件报价表 第六点(上述报价相对应的结算支付方式)做出如下澄清,
由原条款第四章合同格式中第五条(法律服务费及支付安排)
*.*埃塞俄比亚纠纷费用(海外纠纷费用)(不含税总价不允许超过***万元)
*.*.*收费方式:计时收费
管理合伙人:元/小时;合伙人:元/小时;律师:元/小时;律师助理:元/小时。累计收费上限为万元。(不含税总价不允许超过**万元)(注:境外出差仅支付机票及住宿费,境外工作费用已含在计时收费内)
修改为:
*.*埃塞俄比亚纠纷费用(海外纠纷费用)(不含税总价不允许超过***万元)
*.*.*收费方式:计时收费
管理合伙人:元/小时;合伙人:元/小时;律师:元/小时;律师助理:元/小时。累计收费上限为万元。(不含税总价不允许超过***万元)(注:境外出差仅支付机票及住宿费,境外工作费用已含在计时收费内)
由原条款第六章**包件报价表第六点(上述报价相对应的结算支付方式)
(*)埃塞俄比亚纠纷费用(海外纠纷费用)(不含税总价不允许超过**万元)
*)收费方式:计时收费
管理合伙人:元/小时;合伙人:元/小时;律师:元/小时;律师助理:元/小时。累计收费上限为万元。(不含税总价不允许超过**万元)(注:境外出差仅支付机票及住宿费,境外工作费用已含在计时收费内)
修改为:
(*)埃塞俄比亚纠纷费用(海外纠纷费用)(不含税总价不允许超过***万元)
*)收费方式:计时收费
管理合伙人:元/小时;合伙人:元/小时;律师:元/小时;律师助理:元/小时。累计收费上限为万元。(不含税总价不允许超过***万元)(注:境外出差仅支付机票及住宿费,境外工作费用已含在计时收费内)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澄清函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