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牛录村宗地二位于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村,1161.02亩耕地公开竞价
2025-12-09
新疆/伊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农村产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牛录村宗地二位于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村,1161.02亩耕地公开竞价
新疆/伊犁-2025-12-09 00:00:00

[农村产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牛录村宗地二位于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村,****.**亩耕地公开竞价

作者:信息来源: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时间:********** **:**
土地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牛录村
面积:****.**亩
流转年限:
土地类型: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平价水:*
底价:****元/亩/年
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万元
灌溉方式:河灌
井数量:*个
详细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保证金:**万元
联系人:古丽仙
联系电话:***********
交易方式:
竞价时间:********** **:**
竞价地点:察布查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其它说明:备注说明:*、承租方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依法经营,合理保护土地资源,严禁破坏农田道路、水渠、林带等基础设施。*、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土地经营权出租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承租方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的自然灾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种植农作物期间,护青保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察投集团协助管理。*、禁止焚烧秸秆,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租方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已进行秋翻的土地由中标人付秋翻土地的费用和秋翻人员协商。*、竞价服务费详情见公开交易报名表及承诺书。*、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成交人中标后*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缴纳**%土地承包费(成交人交易风险保证金(以下地块简称保证金)可直接转成交人土地承包费),剩余土地承包费在****年*月*日前向出让方缴纳,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察投集团账户支付。如受让方未按合同时限缴纳剩余承包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交易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年及过往年度与察投集团公司存在未全面履行合同、有经济或劳资纠纷、未按约定回收地膜等情形的相关单位、合作社、个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次竞拍。**、承租方自行新建、新增的附着物,须于合同期满之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恢复原貌并将租赁地交还出租方;若期满后上述附着物未清理完成,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所有权,该等附着物直接归甲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若造成出租方原有资产损失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二、竞价须知*.凡有能力承包经营该项目、愿意遵守规定、自愿参与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需提前缴纳项目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姓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本次竞价的人员,保证金将在十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三、竞拍注意事项*.参与人数少于*人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证明按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人在公开交易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公开交易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的,十个工作日内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四、竞价规则*..本次发包项目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权属清晰,面积准确,无争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注:图片经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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