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乾丰镇人民政府克东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抛撒有机肥实施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变更公告
2025-12-09
黑龙江/齐齐哈尔 变更澄清
克东县乾丰镇人民政府克东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抛撒有机肥实施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变更公告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5-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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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乾丰镇人民政府克东县****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抛撒有机肥实施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克东县****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抛撒有机肥实施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服务参数发生变更
更正内容:
项目由克东县乾丰镇人民政府统一进行粪肥检测合格开始还田作业工作,有机肥由投标人提供,颗粒跟 粉末均可。发酵好的有机肥,由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施用肥料中有机质、总氮、总磷、总钾、水分、 酸碱度、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生态指标是否超标,超标不 能进行抛撒。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内的作业地点抛洒有机肥,抛洒量每亩*立方米、其中乾丰镇福建村 *****亩、福安村*****亩、安陆村****亩:包括有机肥的运输、堆沤或发酵、翻倒和抛撒等环节。利 用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以及计重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施用有机肥,有机肥抛撒作业轨迹及相 关数据直接上传至黑龙江农机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平台。畜禽粪污还田前应进行无害化腐熟或发酵处理。 有机肥应满足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水分含量***;**%,**在*.*~*.*之间,种子发芽指数( **)***;**%,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砷、汞、铅、镉、铬等限量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 /*********)要求。堆沤肥采用撒施的方式,在秋收后作基肥施用,粪肥还田任务须在****年*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方案以克东县****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克东县乾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乾丰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黑龙江省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