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垃圾分类设施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秦皇岛-2025-12-09 00:00:00
|
|
|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垃圾分类设施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
|
|
|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垃圾分类设施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钰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红星街**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岭路**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圳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森林家园二区小康楼**栋*号
四、基本情况 “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垃圾分类设施”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年**月**日,石家庄钰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于****年**月**日对质疑情况进行了答复,质疑人因对质疑答复情况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审查后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一:中标单位秦皇岛鑫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未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认真审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北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财政局
****年**月**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