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5-12-09 00:00:00
古蔺县西区口袋公园适儿化改造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古蔺县西区口袋公园适儿化改造项目 补遗(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限制投标的情形:(**)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至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承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情形例举*: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按照第三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范围。 情形列举*: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依法依规限制失信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按照第八条规定,失信信息和联合惩戒措施已通过“信用中国(四川)”等媒体向社会披露,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范围。 ” 更正为:“(**)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至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承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情形例举*: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按照第三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范围。 情形列举*: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依法依规限制失信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按照第八条规定,失信信息和联合惩戒措施已通过“信用中国(四川)”等媒体向社会披露,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范围。 ”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网银转账方式 更正为: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网银转账方式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 更正为: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瑞达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