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泽州路1009号1处房屋出租
2025-12-09
山西/晋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晋城市泽州路1009号1处房屋出租
山西/晋城-2025-12-09 12:33:25
序号 公告性质 公告标题 发布时间 操作
* 交易公告 晋城市泽州路****号*处房屋 ********** 查看
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情

晋城市泽州路****号*处房屋出租

公告发布时间 **********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晋城市泽州路****号*处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
资产类别 ****************************************
转让方名称 晋城市对外劳务咨询和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标的名称 晋城市泽州路****号*处房屋
交易机构名称 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付款形式 金额
挂牌价格(万元) **
挂牌期间(单位:天) *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租期内房产内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 *.承租方可独立解决工商注册事宜,取得消防合格手续等,具备在该项目合法经营的条件; *、原租户中标,租期延续,其他住户中标、房屋在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移交,自移交之日起计算租期。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限内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报名。
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情

晋城市泽州路****号*处房屋出租

公告发布时间 **********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晋城市泽州路****号*处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
资产类别 ****************************************
转让方名称 晋城市对外劳务咨询和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标的名称 晋城市泽州路****号*处房屋
交易机构名称 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付款形式 金额
挂牌价格(万元) **
挂牌期间(单位:天) *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租期内房产内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 *.承租方可独立解决工商注册事宜,取得消防合格手续等,具备在该项目合法经营的条件; *、原租户中标,租期延续,其他住户中标、房屋在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移交,自移交之日起计算租期。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限内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报名。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