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12-09 12:25: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对****年社区微型消防站服务保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已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完整如下: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
(*)投标人应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能力;
(*)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社区微型消防站服务保障项目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年政府实事项目要求,织密消防安全防控网络,强化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巡防力度,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及时发挥灭早、救小作用,切实提升辖区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结合长宁区实际情况,需为*个社区微型消防站提供执勤运行购买服务。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包件,第一标包:安化路、黄金城道、剑河路、协和路微型消防站,本标包预算金额为***.*万元;第二标包:芙蓉江路、泉口路、广虹路微型消防站,本标包预算金额为***.*万元。投标人可以响应所有标包或任意部分标包,同时限制投标人中标数量为*个。
*、服务地址:*个社区微型消防站
*、服务期限:*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起算满*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号)等。
*、预算金额:***.*万元;其中第一标包预算金额***.*万元;第二标包预算金额为***.*万元。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应于********** **:**:**至********** **:**:**注册并登录*****://***.**********.***/,上传如下文件扫描件,审核无误后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所需审核资料如下:*)营业执照或其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近*个月内任意*个月);*)供应商提问时间:****年**月**日上午**点前接受提问。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现场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获得招标文件及投标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上海市愚园路****弄**号北楼二楼
*、开标地点:上海市愚园路****弄**号北楼二楼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参加开标会议资格。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签字盖章版电子投标文件(*盘形式提交)一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号
电话号码:************
联 系 人:沈老师
代理机构: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弄**号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联系人:韦家豪、陆海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