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2025-12-09 00:00:00
罗定市农业农村“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计划以自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罗定市农业农村“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竞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一、项目名称
罗定市农业农村“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围绕建设农业强县目标,学习借鉴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结合乡村全面振兴规划和罗定实际,开展罗定市农业农村专题研究,摸清罗定市农业农村发展现状,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罗定农业农村发展成效和存在问题,找准重点难点,明确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十五五”发展方向和路径选择,编制《罗定市农业农村“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等相关工作。
三、阶段性成果节点要求
(一)提交规划初稿阶段(****年*月前)
提交初稿并根据市农业农村系统内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修改稿。
(二)征求意见阶段(****年*月前)
协助采购人对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再次对“十五五”规划稿件进行修改完善。
(三)衔接论证阶段(****年*月前)
做好与省市相关规划衔接,组织专家论证,完成“十五五”规划送审稿。
(四)形成正式报告阶段(****年*月前)
提交正式规划。
四、服务最高限价及结算方式
服务最高限价: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应包括本次采购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劳务费、材料费、专家费、税费等的所有支出。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伍万元;规划成果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形成送审稿,采购人支付合同余款。采购人付款前,中选人应先行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审核延期拨付到成交供应商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五、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信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评分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在罗定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采购信息,不少于三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方可开标,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通过综合评分标准评审。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若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投标材料要求
(一)报价文件;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的开户信息;
(四)按照资格要求以及响应《罗定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评审办法》所涉及的佐证材料;
(五)信用承诺函;
(六)申报材料为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八、投标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前递交投标文件(实际收到投标文件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罗定市罗城街道大岗东路**号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大岗东路**号
联系电话:************
附件:罗定市农业农村“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评审办法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罗定市农业农村“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评审办法
一、评审小组
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主要职责: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开标、审查,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方式
召开现场评审会,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现场开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资格性、符合性评审
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进行评审(见下表*),通过后进行综合评分。
表**资格性、符合性评审表
(二)综合评审
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审小组对照以下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通过综合评分标准评审。计算得出所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经本项目主办科室分管局领导签字确认后进行公示。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