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企业自有经营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2025-12-09
福建 变更澄清
2025年企业自有经营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福建-2025-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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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企业自有经营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本项目道路承运人责任险按以下条款执行:
*、统一保险险种:车辆统一保险的必保险种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辆损失险(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版)》,车辆损失险包含原条款主险盗抢险及六个附加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版)》,车辆损失险包含原条款五个附加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统一保险计费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按保险销售合同的车身价进行投保,第三者保险金额按***万进行投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险种及保险金额:累计赔偿限额:**万*核定座位,每人每座赔偿责任限额**万,其中医疗、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万元,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万;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万*核定座位,每人每座赔偿责任限额**万,其中医疗、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万元,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万;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乘客):累计赔偿限额:**.*万*核定座位,每人每座赔偿责任整车保费座*核定座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