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普天阳光城4幢1510、1610室两间住宅及长兴路129号一楼部分房产整体出租(第二次)交易公告
2025-12-09
陕西/榆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榆林高新区普天阳光城4幢1510、1610室两间住宅及长兴路129号一楼部分房产整体出租(第二次)交易公告
陕西/榆林-2025-12-09 00:00:00

榆林高新区普天阳光城*幢****、****室两间住宅及长兴路***号一楼部分房产整体出租(第二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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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榆林高新区普天阳光城*幢****、****室两间住宅及长兴路***号一楼部分房产整体期出租(第二次)

项目编号

******************

挂牌价(元)

租金:**.**万元/年

保证金(元)

***** 元

信息披露、

报名开始时间

**** 年**月*

信息披露、

报名截止时间

**** 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 年*****:**

披露公告期

*个工作日

评估价(元)

******.**元/年

咨询报名

*、项目咨询:党彬彬***********:;

*、报名咨询: 马老师 ************

*、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 年**月*******:*****:**,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榆林高新区普天阳光*幢****、****


室两间住宅及长兴路***号一楼部分房产整体


出租(第二次)


转让/出租年限

*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号一楼部分房产包含房产建筑面积为***和一个车位**㎡,不动产权证号:****)榆林市不动产权第*****号,租赁期为**个月两间住宅位于榆林高新区通达路普天阳光城*幢****、****室两间****室房产证号:陕****榆林市不动产权第*****号,****室房产证号:陕****榆林市不动产权第*****号租赁期**个月。租金支付要求:按年支付;押金支付要求:押金。物业条件:水电齐全,水电费按照商业收费标准执行。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巍

所属地区

西安市碑林区

注册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东十一道巷* 号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批准文号(文件名)

局党组集体讨论********,,********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转让方承诺

本次出租房屋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自由报价时间** 分钟,限时竞价时** 秒。

*、加价幅度 **** 元及其整数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按年支付/* 个工作日内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


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受让方资格条件

租赁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报名需要提交资料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赁申请书。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获取竞买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受让方按受让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请按照交易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交纳,并务必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不支持第三方(如微信、支付宝等)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个人)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个人)名称及账号一致)。意向受让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意向受让方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第四条本次标的出租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实地、仔细察看标的物,应充分重视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网络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交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六条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附件: 省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操作手册.***

附件: 资产租赁申请书.***

附件: 竞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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