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平财购诉决〔2025〕2号)
2025-12-09
河南/新乡 质疑投诉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平财购诉决〔2025〕2号)
河南/新乡-2025-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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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平财购诉决〔****〕*号)
发布机构: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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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中原农谷种业大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沃库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号****房
被投诉人*:河南五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开元街道建筑业服务中心***室
被投诉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一楼东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本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分值存在未进行客观量化标准,导致评审结果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违背了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量化的规定;*、代理机构/采购人拒收我司所提出的书面质疑函,并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未作出任何答复。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调查,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经采购人答复,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并履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责令代理机构就拒收质疑函、未答复质疑事项的问题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