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09 00:00:00
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年公安通信视频会议系统终端(浙江幸福轨道公司)采购项目(第*次采购)候选人公示
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年公安通信视频会议系统终端(浙江幸福轨道公司)采购项目(第*次采购)询比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审及成交候选人情况
按照《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浙交投〔****〕***号)要求,依据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年公安通信视频会议系统终端(浙江幸福轨道公司)采购项目(第*次采购)询比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评审小组于****年**月**日**时**分对*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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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候选供应商 |
含税金额(元) |
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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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律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 |
二、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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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编号 |
否决响应单位 |
否决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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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年公安通信视频会议系统终端(浙江幸福轨道公司)采购项目(第*次采购)***************** |
浙江久安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久安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营业执照上法人信息与法人证明材料不一致,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第一条******;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条、第*条、第**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经专家一致认定,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做否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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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号浙江交通大楼*楼
电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号浙江交通大楼*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采购单位: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