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2-09 00:00:00
维修燃气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维修燃气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地点:北京市
(二)基本情况:某单位锅炉房及四个食堂燃气引入口管道外表腐蚀、腐蚀严重;可燃气体报警器装置未校验及部分点位报警器缺失;燃气管道阀门超期使用;餐厅灶前管道腐蚀严重,存在漏气隐患,自动报警器失灵。需更换和维修上述项目及相关辅料配件(详见附件市场简易比价登记表)。并根据甲方需求在服务区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本项目竣工后联合昌平燃气公司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三)最高限价:******.**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从事经营活动*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采购、施工及项目管理能力。
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 资质要求:
①报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报价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级资质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资质证书;
③施工企业必须在北京燃气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里面。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②承诺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③安全*本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公司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方式:直接面向市场简易比价采购
六、比价登记表、采购清单获取时间、方式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年**月**日截止;
(二)获取方式:线上免费发送。
报价方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
*.简易比价供应商承诺声明;
*.市场简易比价登记表;
*.询价函;
*.特定资格审查资料。
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报价资料递交方式:密封后指定专人送达,或邮寄,地址请联系采购负责人。
八、采购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工电 话:*** **** ****
杨工电 话:***********
监督人:刘工电 话:*** **** ****
汪工 电 话:*** ****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