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12-08 00:00:00
宁德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示范通道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德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示范通道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号 各投标人: 宁德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示范通道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答疑及补充内容详见如下: 一、答疑部分: *、招标条款原文:项目经理近 * 年完成 *** 万以上公开招标的数字化转型工程项目的业绩增加一个加 *.*分,最多加 *.* 分。【详见招标文件***版**页】 问:公开招标的数字化转型工程项目是以项目名称相似认定?还是以项目的规模内容相似认定? 回复:以项目名称相似认定,数字化转型工程项目是指公路工程项目名称中包含数字化或数字化转型,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交工验收证书等资料扫描件,满足以上要求的,可获得该项加分。 *、招标条款原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 * 分;在此基础上,满足以下业绩要求的,最多加*分:资格审查业绩项目不再作为加分业绩项目计算,若同一个加分项目同时满足不同业绩要求时,可以分别累计计算。【详见招标文件***版**页】 问:若同一个加分项目同时满足不同业绩要求时,可以分别累计计算。是同一个项目可以再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共用?还是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能共用一个? 回复: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同时使用一个业绩进行资格评审及加分项。 *、评标办法*.*.*(*)其他评分因素规定了投标人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年的高速公路机电施工信用评为**级的,得*分;*级的,得*分;*级的,得*分;其余不得分。是否招标文件中九、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如有)填报即可,不扣除信用奖励使用次数? 回复:在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如有)填报即可,不扣除信用奖励次数。 *、潜在投标人完成过数字化转型工程项目的业绩,并拥有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及验收证明材料,但来不及系统备案,如潜在投标人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及项目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可以加分? 回复:可以加分,合同文件的公路工程项目名称中须包含“数字化”或“数字化转型”。 二、补充部分: *.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注: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合同文件的公路工程项目名称中包含‘数字化’或‘数字化转型’,以上证明材料缺任何一项不得分,本项加分业绩不要求附网页截图”。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第**.**条款“本项目同时包含*年的现市公路中心已建好***处视频监控,*处可变情报板的运维服务、设备系统运维、云服务、视频专线、*条********线路、后续设备及数据接入的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补充上传本项目固化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施工图详见附件。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含暂列金*******元)。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长至****年**月**日**:**:**,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文件中有关以上内容均做相应调整,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德市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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