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污水处理站改造服务采购项目零散谈价公告
2025-12-09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污水处理站改造服务采购项目零散谈价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09 00:00:00

我院拟采购九江院区污水处理站改造服务供应商*家,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污水处理站改造服务采购项目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扫描件至*****://*.*****.**/*/********/进行填报。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名表(见附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服务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设备
(*)一体化设备主体*套,设备规格及材质:*********;********;**(*******;*.**)、碳钢材质,包括生化曝气、沉淀、消毒处理单元,安装方式为地上式安装。
(*)设备间*套,规格及材质:********;********;**(*******;*.**),规格及材质,设备间内包括风机房、加药间、在线设备及控制室等。碳钢材质,安装方式为地上式安装。
*、供应商需负责设备的进出场及吊装,保证设备运输及吊装到位(*套设备)。
*、供应商需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现场安全措施等:
(*)设备进水及消毒管路等优化整理;
(*)一体化设备安装,地下站房设备迁移,设备间设备安装,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等;
(*)安装过程中文明措施(围挡、警示、保险等)。
*、供应商需在接采购人通知后,*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服务。
*、现场踏勘: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安排时间进行踏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
(二)质量保证
*、服务期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负担。
*、服务期间内若提供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到达现场后**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的费用。如经*次维修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履约该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号)。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验收标准
供应商交付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最终验收标准将由采购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完成服务、安装、配送、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约定货款的**%。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确认,供应商提交支付申请后采购人支付剩余**%,。(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其他约定
在服务期内,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服务合同终止,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六)责任划分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若供应商人员因工致伤、致残、致死,或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意外情况,相关处理应由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供应商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采购人员工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等,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金、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与采购人无关。
(七)违约责任
*、若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在中标价中予以扣除。若上述情况累计发生达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若因供应商安全工作不到位导致设施损坏,或造成工作人员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一切法律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若供应商违反其他约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若供应商承担了违约责任后,本合同仍可继续履行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
*、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供应商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采购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供应商欲变更或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二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协议或终止合同。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采购人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声誉损失。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年**月*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污水处理站改造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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