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5-12-09 00:00:00
信息时间:**********信息来源:徐州交控集团阅读次数:
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
需求单位:江苏安必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需求项目:张靖皋、国省道限速项目
需求物资:钢板
需求日期:****年**月
交货地址:徐州市睢宁县王集联系人: 滕海燕
二、采购物资清单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材质 | 重量 | 单位 | 备注 | |
* | 钢板 | ************ | *张 | **** | ** | 吨 | 外部单价、含运费、含**%专票 |
* | 钢板 | *********** | *张 | **** | |||
* | 钢板 | *********** | *张 | **** | |||
* | 钢板 | ************ | **张 | **** | |||
* | 钢板 | ************* | *张 | **** | |||
* | 钢板 | ************ | *张 | **** | |||
合计 | **张 | ** | 吨 | ||||
*.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招标人可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具体数量以进货通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质量要求: 定尺。以实际过磅重量结算。根据甲方用途定做。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对所供产品的质量终身负责。材料应符合以下各项规定: *、钢板符合标准为《**/* *********》和《**/*********》。钢板表面应平整,无气泡、夹渣、裂纹、分层、边缘弯曲、锈蚀等缺陷;钢板表面应无明显的局部弯曲和折痕。严格按照材质要求送货,提供质保书。 *、乙方应严格按照符合甲方需求产品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规格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拒收后乙方重新送货的时间,视为逾期交付。因乙方供货不及时,质量、规格不符合甲方要求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
三、验收方式:
乙方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组织验收人员检验、过磅验收。
一般情况下甲方对乙方提供产品的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若乙方要求在夜间收料,夜间无法判断、产品外观质量时,甲方应在次日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开据材料验收单,在产品质量未确定之前该批产品应封存不得使用。若经甲乙双方质检人员共同检验确认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将不合格产品清除出场;乙方未能将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清除出场,占用甲方货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甲方可自行清除或委托第三方清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抽样送检:甲方将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对乙方供货材料进行抽样检测,若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合格,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详见采购物资清单。
*、是否有特殊要求:提供满足验收所需资料。
*、业主、监理对材料的评定结果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因此给甲、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对该评定有异议,乙方应经相关方同意后,自行组织相关的申诉并承担相关费用。在申诉未果前甲方可执行业主、监理的评定结果,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单价组成:
单价组成包含运费、税费(**%)等。
六、结算方式:
结算手续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完备后,甲方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本期结算货款。
结算单价为合同单价,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付款前送交甲方,如乙方不按要求提供发票的或发票未经税务认证的,甲方不予以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为假的、虚开的,一经查实,乙方应承担结算金额(含增值税)**%的违约金,同时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的义务。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申请变更合同主体,变更事实一旦发生,即表明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未支付的余款,无需乙方再出具其他任何证明资料,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余款。
如果乙方在结算时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则乙方除承担此笔结算数额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外,还应承担此笔结算金额**%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货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七、询价截止日期:
****年**月**日**:**,报价单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并在询价截止日期前上传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附件完成线上报价。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交控供应链有限公司(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联 系 人:胡舒阳
电 话:***********
联 系 人:滕海燕
电 话:***********
附件*:报价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