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2025-12-09 00:00:00
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 公开出租便民超市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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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
公开出租便民超市租赁项目的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公开出租便民超市租赁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
交易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交易方式 | 出租年限 | 面积(**) | 起始价 (元/年) | 加价幅度(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用途 |
* | 便民超市 租赁项目 | 网络竞价 | *年 | ** | ***** | **** | ***** | 综合类超市 |
(二)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期限,租金按月支付。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交易公告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二)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交易一网通办”,进入“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网址:*****://****.******.*****.***.**/********/*****
(*)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
*.报名材料
(*)交易申请表
(*)资格文件:
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②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③保证金打款凭证。
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②****年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财务报表(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保证金打款凭证。
(三)资格审核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上午*:***下午**:**)。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分钟。本次转让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二)交易时间:****年**月**日*:**开始
(三)交易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七、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
户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时,选择公告中规定的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保证金子账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缴清相关价款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出具通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
八、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转让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人:杜红娟,联系电话:***********。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受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转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租赁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经转让方确认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与国有资产交易价款收入一并上缴省财政。转让方违约的,请和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一)项目内容
公开租赁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号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外科楼一楼便民超市,地理位置优越,与医院内科楼、门诊楼相邻相接,日均人流量大,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需求稳定。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提供水、电、暖设施。可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个人护理用品,鲜花礼品、食品、水果、饮品及打字复印服务等,承租方需严格按照经营范围经营,不得擅自变更。
(二)装修要求
*.便民超市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需符合医院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且装修方案需经医院审核同意。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装修不得拆除,无偿归医院所有(货架、货柜、收银机等可移动设备除外)。
(三)服务要求
*.便民超市经营需符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营。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因此所产生的责任与医院无关。
*.商品质量要求:便民超市的经营应以服务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为核心,商品选择应以健康、安全、便利为原则。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食品类商品需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报告,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存放和销售,防止交叉污染。
*.服务人员要求: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岗前须通过专业培训,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
*.服务时间要求:**小时营业服务,满足医院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保障需求,安排充足的工作人员进行轮班,确保各时段服务质量不下降。在节假日和特殊情况下(如遇医院紧急或特殊情况)便民超市需根据医院要求调整营业时间。
*.服务态度要求:服务人员需保持热情、礼貌、耐心的服务态度,及时解决顾客的问题和投诉。对于医院患者和家属的特殊需求,需提供优先服务和帮助。
*.卫生要求:室内及室外周边需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符合医院的卫生标准。垃圾倒入医院指定地点,承担经营区域内垃圾清理费。
*.安全要求:便民超市内安全保卫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须按消防要求自行承担消防器材配备,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便民超市消防安全达标。承租方自行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如火灾、停电等)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环保要求:便民超市需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需设置垃圾分类设施,确保垃圾分类处理。
*.付款要求:
*.*便民超市租赁费由承租方按月足额上缴医院规划财务科。
*.*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暖费用,由医院监管科室按市场价和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每半年核算一次,由承租方按结算费用上交医院规划财务科。
*.*承租方还需承担便民超市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垃圾清运费、卫生费等。
**.其他要求:
**.*虚心接受医院指导,服从监督与管理,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依规开展工作。有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完善的物流配送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提供企业承诺函)。
**.*禁止销售烟酒、高糖高脂食品、刺激性食品、现场加工食品、变质、假冒伪劣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等违禁品不符合医院形象以及未经批准的商品。具体限制需根据医院的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因出售的商品对顾客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全额赔偿。
**.*便民超市房产及设施须合理管理使用,不得出借、转让、改造、配电私接,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或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保障服务人员合法权益,不得以医院名义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服务人员在工作及日常生活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如发生意外,医院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须承诺在正式营业前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合同履行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每年签订,如医院需拆除便民超市或更改便民超市运营模式等情况,决定不再租赁承包时,提前*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医院要求时限清理、退场。如承租方决定不再租赁承包时,也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医院。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旭博 郑晶君
联系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号
技术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
主体信息注册咨询电话:************
附件:交易申请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申请表
申请项 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公开出租便民超市租赁项目 | ||
标的名称 | 便民超市租赁项目 | |||
意向受让方信息 | 企业名称 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意向受让方需要对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情况作出承诺) 承诺事项:本企业/个体工商户/本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我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将承担信息不实产生的责任。 申请人:(公章/签名)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