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件 《投标人事前承诺书》 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此承诺书作为与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条款,具备法律约束效力): *、我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行为记录; *、我司承诺在依法中标取得举水下游片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提升项目配套取土场劳务力资项目后,我司将在*日历天内与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若出现逾期行为,则按我司违约处理,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没收我司投标保证金**万元,并作废标处理,上报至主管部门。 *、我司在该取土场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或占用镇、村组、村民及有关利害关系人的进出道路、土地、林木、坟地、地面构筑物的,施工、运输(取土场至国道)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灰尘等所有协调处理工作全部由我司负责;为确保运输车辆从取土场到国道之间道路畅通,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我司自行承担,与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关。 *、力资项目中标后,我司承诺将在项目区现场配套建设临时办公板房、监控摄像头、称重地磅和门禁设施等,确保土石料运输车辆全部过磅称重出场;我司中标后将自行建设进出道路并做好周边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自行承担;我司中标后将配置专用洒水车辆、人员对运输道路实施降尘、清扫,确保全天候无灰尘污染,道路无抛洒土石料;同意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土石料开采施工;负责监管运输车辆严格遵守“早七晚七”和规范装运等公路运输管理要求。 *、我司承诺中标后将和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时派人在磅房进行称重计量登记并建立台账,作为后期力资结算依据。 *、已知悉本项目甲方未提前协调进出道路,为保障项目按期开工生产,我公司已自行完成现场调查踏勘并审慎决策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全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所有协调费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签订合同后,若**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开展开采工作,视为我公司协调不力,自愿放弃中标人身份;若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无条件接受贵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同意贵公司将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我公司中标后,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保障施工及运输安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情况发生;若发生上述情形,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我公司承担。本项目资源处置实行“时、量”双控管理,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贵公司可安排专人**小时驻守现场开展日常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核实外运土石料总方量,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我公司已自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及标的物进行细致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物相关参数及项目风险;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标的物所有参数及项目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再就标的物参数向贵公司提出任何质疑; **、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我公司一经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含附件),若被确定为中标人,不再就项目相关事宜向贵公司提出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