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25-12-08 00:00:00
信息时间:**********信息来源:海州湾集团专区阅读次数:
“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船舶改造工程新法规对规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连云港博雅物业管理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受江苏海州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船舶改造工程新法规对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
*.*标段名称:“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船舶改造工程新法规对规设计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
*.*招标范围:“海州湾之星”轮船级社新法规证书获取详细设计技术服务采购。
*.*最高限价:**万元,超出此价格投标无效。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提供合格成果文件。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质量标准:合格,通过中国船级社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按招标文件格式);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行承诺,按招标文件格式);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个月(****年**月-****年**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报名、开标、异议投诉等)。
*.*其他要求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