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浙江新绿传媒科技有限公司食材供应商和餐饮运营服务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12-08
浙江/湖州 招标采购
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浙江新绿传媒科技有限公司食材供应商和餐饮运营服务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湖州-2025-12-08 00:00:00

本项目浙江新绿传媒科技有限公司食材供应商和餐饮运营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业主浙江新绿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标项

采购内容

配送材料内容及业务量

数量

单位

备注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配送材料蔬菜类、畜肉类、禽蛋类、冻品类、水产类、调味品、豆制品、干货类、点心类、饮品类、水果类、熟食类、粮食类、厨房用品、猪肉类、其他禽肉类,每类食品由各使用单位根据需求统一规定品种。

业务量根据招标结果得分从高低前三名按照大约**%**%、**%分配业务量,具体由采购人分配,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

*

*、供货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

*、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及实际情况可续签下一合同。

餐饮运营服务商

服务内容包括餐饮服务及人员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以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开标时根据标项顺序进行开标并确定中标人,各标项可兼投不可兼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标项一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发售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报名/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号三楼)

投标人以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并把报名资料发送至**********@**.***。

*、文件售价(元):每套***元(售后不退),以对公转账形式缴入:

账户: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递铺支行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日上午**:**时整

七.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号*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日上午**:**时整

九.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号*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万元,标项二*万。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可用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号:********************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账户不得汇缴报名费。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人:胡文迪,联系方式: ************,邮箱:***********.***,供应商须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号三楼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将质疑函扫描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 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资格后审。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二、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新绿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祥和路***号*楼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号三楼

联系人:胡盈    联系电话:************

监督小组:安吉新闻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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