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12-08 00:00:00
|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板桥汽渡服务中心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生活垃圾;台账;限价;记录;专业技术;管理站;南京市;江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报价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汽渡中心开展****年垃圾清运工作,本项目具体分为:
(*)包一:江南生活垃圾清运;收运范围:顺运北路**号汽渡中心大院及江南管理站区域内,生活垃圾:****桶,收运总数量约**桶/天,含周末、法定假期,做好收取台账记录,限价*万元/年。
(*)包二:江南厨余垃圾清运;收运范围:顺运北路**号汽渡中心大院内,餐厨废弃物:****桶,收运数量约*桶/天,含周末、法定假期,做好收取台账记录,限价*万元/年。
(*)包三:江南、江北非生活垃圾清运;收运范围:汽渡中心江南、江北管理站区域内,非生活垃圾收集点,根据甲方需求按次收取外运,做好收取台账记录,限价*.*万元/年,最终按实际清运量结算。
(*)包四:江北生活垃圾清运;收运范围:汽渡中心江北管理站区域内,生活垃圾:****桶,收运数量约*桶/天,含周末、法定假期,做好收取台账记录,限价*万元/年。
(*)以上项目服务期限均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报名及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获取比价文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需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单,(以上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联系方式等资料密封邮寄或速递至:南京市雨花台区顺运北路**号南京市板桥汽渡服务中心办公室,我们将结合报名单位的资质、报价方面情况确定实施单位。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