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08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巫山县遥感智能服务项目(二期)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巫山县遥感智能服务项目(二期)作如下补遗: 一、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部分商务要求第三条付款方式更正为: *. 软件开发、云服务和系统集成部分 (*)合同签订生效后且软件开发完成,经买方初验测试确认其功能点满足合同供货要求,系统能够正常运行,由卖方向买方申请软件平台上线试运行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该部分总金额**%作为上线款; (*)项目整体上线试运行 * 个月后(起算时间为全部设备及软件上线试运行首日),买方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据《软件系统验收规范》(**/* **********)、《信息化工程项目软件验收测试》(*/**** **********)、《重庆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以及本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标准与条件执行检测。检测结果满足买方建设方案及合同约定性能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该部分总金额的**%作为验收款。 (*)项目整体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至经审定金额的**%,剩余**%作为项目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软件开发、云服务和系统集成部分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存在运营问题与障碍等问题)且经买方确认后拨付。本项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硬件设备部分 (*)在设备交货部署完成(标准为设备安装到位、通电正常、外观及数量验收合格)后,经买方组织完成货物签收,买方向卖方支付该部分总金额的**%的到货款; (*)卖方协助买方完成设备与软件平台对接工作后,并整体上线正常、平稳运行*个月且经买方确认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该部分总金额的**%的验收款;硬件验收以国家、行业和技术相关标准,以及本协议及附件约定的标准与条件执行。 (*)项目整体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至经审定金额的**%,剩余**%作为项目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不存在质量问题,经买方确认后拨付。本项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注:①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②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③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二、招标控制价中所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更正为自行承诺,中标后签合同前必须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投标货物包括:复合翼无人机、多旋翼无人机、感知设备、反制设备更正为:(*)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投标货物包括:感知设备、反制设备。 注:如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本项目补遗相关内容,无论投标人查阅与否,即视为已知晓本补遗内容。 招标人:重庆巫山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丹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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