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08 00:00:00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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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新晟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新晟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发行规模:额度*亿元(具体额度以交易商协会批复为准)。
*.*发行周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年。
*.*发行时间:根据债券到期日期序时发行,如需提前发行,招标人按照计划提前通知服务商,服务商须立即启动备案发行程序并按时完成资金募集工作。
*.*发行内容:债券发行承销服务及发行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存续期后续工作等相关事宜。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中标人数量:*名。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合法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并持有以下有效资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包含债券承销业务范围)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投标人最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未受到监管机构、审批机构以及相关协会的限制或暂停债券主承销业务开展的处罚、通报;未存在债券业务及相关从业人员重大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暂停债券业务资格的情形。
(*)投标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市场评价结果不低于*档或者投标人近三年(****年*****年)在中国证监会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须为***类及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内容。
| 招标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晟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义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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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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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严力、唐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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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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