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高青县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综合用房新建项目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2025-12-08
山东/淄博 中标结果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高青县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综合用房新建项目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山东/淄博-2025-12-08 00:00: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高青县供电公司****年生产综合用房新建项目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高青县供电公司****年生产综合用房新建项目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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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高青县供电公司****年生产综合用房新建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标段(包)名称:交通影响评价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五、评审日期:********** **:**
六、中标候选人:
序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成交金额
* 江苏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交通影响评价 *****.*元
七、公示期:**********至**********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高青县供电公司
联系人:张冰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汉峪金谷****楼**、**层
联系人:周景庆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九、备注: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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