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体外反搏仪项目的行政处罚公示
2025-12-01
山东/菏泽 质疑投诉
关于对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体外反搏仪项目的行政处罚公示
山东/菏泽-2025-12-01 00:00:00
关于对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体外反搏仪项目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 **:**:**
发布人:菏泽市本级信息发布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正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丹阳街道中华路万象广场*号楼*****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举报对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体外反搏仪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山东正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本项目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经依法调查,认定主要违法事实如下: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之“企业优势与优惠承诺(*分)”评分项,属于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当事人山东正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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