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5-12-08 00:00:00
烈山镇“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服务项目标前公示
烈山镇“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服务项目
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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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烈山镇“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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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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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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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烈山区境内,主要对**个问题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交给淮北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技术评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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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 *.*.*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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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完成调查任务出具合格的调查报告,经采购人确定后(所有款项的支付应提出申请,并附业主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审核后办理支付手续),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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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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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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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淮北市烈山区宁山路与沱河路交叉路口南***米 联系人:李辉 联系方式:*********** 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濉溪县御溪美景**栋 联系人:乔福建 联系方式:*********** 邮箱:**********@**.***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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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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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各相关供应商: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托,将对“烈山镇“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为维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采购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采购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年**月**日**:**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采购文件。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