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5-12-04 00:00:00
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中医康复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委托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中医康复设备项目,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所需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中医康复设备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招标内容: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中医康复设备项目为一个包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供货期限:**日历天。
*.项目地点: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质保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预算金额(即限价):*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时整。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为邮箱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方式:供应商须在本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发送至**********@**.***。
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先省、手机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至邮箱**********@**.***。
*.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发出。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滨海县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号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开标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预算价的**%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银行的预付款保函);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人全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全部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一年后付清审计价。(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专用发票)。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