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为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或其分(支)公司,具备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公司须取得上级公司的授权,同一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公司参与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为:
(*)投标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得超过*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参加投标的所有事务,并承担投标、签约、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件视作联合体所有各方共同签署的文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联合体投标文件另有约定并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
(*)如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合同的对接、洽谈和项目的推动工作,并在后期的项目开展运行中承担全部责任,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条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对项目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应及时主动予以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推脱,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予以处罚并解除合同。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