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12-08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工程名称 | 湖边学校(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信用要素做如下修改;(*)“子要素内容”中“施工总承包系列或施工专业承包系列”修改为“施工总承包系列”;(*)“证明材料要求”中删除“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信用时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认定”内容;(*)“评审标准”中“施工总承包系列或者专业承包系列”修改为“施工总承包系列”。其余内容不变。 *、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 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修改为“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发包人投保内容:无。(*)承包人投保内容: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甲供材料、设备)及自身的财产险、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险、从事高空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及其它一切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②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甲供材料、设备)的第一受益人为发包人,保单原件由发包人保管;承包人必须确保投保金额按合同总价足额投保,投保时间和保险期起始时间不得迟于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和开工令颁发之日中最早时间,保险期限结束日期应晚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完成本工程移交日期,否则承包人需在到期日前完成续保;若承包人拒不投保或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投保,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有权独立投保,相应保费直接自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代为扣除,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招标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均作修改。 *、 若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