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08
四川/德阳 质疑投诉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德阳-2025-12-08 00:00:00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罗江区****年四川设施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农业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号茂业中心*座****

被投诉人: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升平东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远街一段***号***生活广场*栋******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南路一段**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德阳市罗江区****年四川设施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农业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在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评审环节未履行法定独立、客观、公正评审义务,违反招标文件预设标准进行违规评分,且被投诉人未依法提供扣分明细,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对投标文件中实施方案、后续服务方案的评审环节,未恪守法定的独立、客观、公正评审义务,存在脱离招标文件预设评审标准进行评分的违规行为,该行为直接影响了评审结果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投诉事项*:基于质疑回复提起的投诉,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环节脱离招标文件预设评审标准进行违规评分,被投诉人以保密为由拒绝提供具体扣分明细,未依法回应质疑诉求,导致评审结果丧失公正性与准确性。

投诉事项*:基于质疑回复提起的投诉,采购人未依法履行质疑答复义务,以笼统敷衍的回复规避核心诉求,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