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2025-12-0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康定市新都桥镇拔桑一村和卡吾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
终止原因:*.招标文件第三章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名称为景观太阳能路灯,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为安装及基础,该两项产品均不在对应的采购品目清单中,仅是该两项产品中的部分配件属于采购品目清单,招标文件未进行明确,导致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招标文件中未体现若所提供的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或者承诺函,存在重大缺陷。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本项目备案编号:********************
(六)采购监督机构:康定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地址:康定市榆林新区情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盛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愿景河之洲国际广场云星路北一巷二楼河之洲商业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
四川盛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