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35-250ZD6900471)招标公告
2025-12-07
广东/河源 招标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35-250ZD6900471)招标公告
广东/河源-2025-12-07 00:00:0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益民街*号*栋*楼招标室或线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或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品目名称: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上述网站查询渠道的,以最新规定为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益民街*号*栋*楼招标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益民街*号*栋*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可采用自行前往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任意一种报名方式:

①现场获取:投标人到河源市益民街*号*栋*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②线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城福和大道东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益民街*号*栋*楼

联系方式:************、************(财务)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滨滨、何舒萍

电   话:************

八、附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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