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25-12-08 00:00:00
关于《邹平市城乡水务局聘请第三方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诊断服务》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说明: 根据山东省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号)要求,我单位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诊断服务。
二、项目要求:*、中选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安全生产诊断业务相关的人员与工作经验,服务期一年。*、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企业开展诊断服务活动时,应至少派*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人员参加。*、每年对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开展不少于**(家)次安全生产诊断服务,诊断时间按照我局计划进行。诊断要如实记录,并出具隐患检查报告、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局安全服务股留存。*、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水务局安排派出相关专家,开展*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同时协助水务局开展好消防宣传、灭火及应急逃生演练,并提供相关的资源保障),授课时间每次不低于*.*小时。*、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水务局开展好“安全宣传月咨询日”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横幅、展板、宣传材料、宣传纪念品、桌子等相关物资。*、第三方诊断时车辆、食宿自理,并按要求携带符合国家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及检测设备,服务期间诊断专家个人安全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诊断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要求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邹平市城乡水务局报告。*、项目中选后*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三、付款方式: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年要求开展的服务内容,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服务费用。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
*、中介机构须为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熟悉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