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宁都县人民医院食堂、便民商店经营权公开招租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2025-12-08
江西/赣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宁都县]宁都县人民医院食堂、便民商店经营权公开招租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江西/赣州-2025-12-08 00:00:00

[宁都县]宁都县人民医院食堂、便民商店经营权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一)招租内容

*.项目编号:**************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招租内容:

项目名称

面积(㎡)

招租内容

招租经营年限(年)

*年租金起租价(元)

*年租金起租价(元)

食堂、便民商店经营权公开招租

****㎡(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食堂、便民商店经营权招租

*年(采用*+*+*模式)

*******.**

*******.**

备注:本项目竞租报价为五年租金总价,竞租报价不低于*******.**元;否则视为无效竞租。

经营期限:本次食堂、便民商店经营权招租项目经营年限为*年(采用*+*+*模式),具体以签订租赁合同时间为准。宁都县人民医院根据《宁都县人民医院食堂考核标准》对前两年的经营进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竞得人在符合医院考核标准前提下,可续签下一阶段合同,总租期为五年。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餐饮企业,注册资金为***万元及以上且从事餐饮行业*年及以上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竞租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竞租人(含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租活动。(查询时间为竞租截止时间,由代理机构开标时上网查询);

*.竞租人近五年(*********年)所经营的项目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加盖竞租人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竞租。

*.食堂、便民商店须由竞得人自主经营,不得外包、转包、分包、合作经营等其他经营方式。(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加盖竞租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报名以及其他保证金缴纳方式

*.竞租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在****年******:**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竞租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竞租人同名账号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的账户中,并必须在****年******:** 前到达指定账户(请备注项目名称)。

*.*、竞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竞保证金的,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赣发改公管规〔****〕****号)的规定,委托人(代理机构)应在流拍后或确定竞得人后*个工作日内签发《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竞得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竞保证金的,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及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号)的规定,委托单位(代理机构)应在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并签订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签发《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签收由竞得人送达的《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履约保证金和食品安全保证金: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竞得人还须向招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食品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五年成交租金总额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提交,履约保证金由招租人收取,若竞得人在合同期内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各项承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食品安全保证金为五年成交租金总额的**%,若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后,若竞得人在经营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件,无违约行为,则合同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竞租人如需要在招租代理机构指导下办理报名,可与招租代理机构联系。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四)竞租截止时间和竞租时间:

*.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止

*.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止;

*.招租会时间:****年******:**开始;

*.招租会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一室。

(五)招租人不组织统一勘察场地,竞租人可自行或联系招租代理机构前往勘察场地。

(六)联系方式

*.招租人:宁都县人民医院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

*.招租代理机构: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路赣州府****号楼*#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竞租人如有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或竞得之后不履约等情况,导致招租人院内食堂、便民商店投入正常运转受到影响的,招租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竞租人下载招租文件参加竞租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竞租文件的时间,招租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租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竞租人充分理解本招租文件。

*.宁都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便民商店位于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目前本院职工(含学生)****余人,设置病床约***张,年门诊人次约**万,年住院人次约*.*万,食堂一二层面积约为****平方米,一楼为患者及家属、外来人员食堂和便民商店,二楼为职工食堂。 标的起拍为***.***万元,经营年限为*年(采用*+*+*模式)(食堂、便民商店须由竞得人自主经营,不得外包、转包、分包、合作经营等其他经营方式。一经发现,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证金和已缴纳的租金均不予退还)。

*.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有意竞租者请亲自实地查看具体位置以及相关环境。未看标的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招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通过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受让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八)详情请登录下列网站并参见《招租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都县人民医院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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