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2-08 00:00:00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年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 ****年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第三次)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组织类型 | 委托代理 | 采购机构名称 |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名称 | 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预算采购金额 | **.****万元 | ||
采购内容 | ****年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分类垃圾桶采购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招标文件发售上午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下午时间 | **:**—**:** | ||
注意事项 | 、标书售价:***/份,售后不退。 二、招标文件发售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号华宇大厦**楼****室 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介绍信; *.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购买时)、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 **时 **分 | ||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 |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号华宇大厦**楼****室)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 **时 **分 | ||
开标地址 |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号华宇大厦**楼****室)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
采购人联系地址 | / |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采购机构联系地址 |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号华宇大厦**楼 | ||||
经办人 | 龚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号码 | ************ | 邮 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