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2025-12-08 00:00:00
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流市新荣镇新荣村黄陂河两岸河堤加固整治****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流市新荣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北流市新荣镇新荣村黄陂河两岸河堤加固整治****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北流市新荣镇新荣村黄陂河两岸河堤加固整治****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北流市新荣镇新荣村黄陂河两岸河堤加固整治****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护岸****,配套下河步级*道,排水涵**座;护岸采用***埋石混凝土(埋石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合同履行日期: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三、 公告媒体及日期:于****年**月**日在广西玉林政府门户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 开标日期: ****年**月**日**时**分;
评审地点: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流市南园二路**号);
磋商小组:廖志(组长)、傅铿苡、陈侃;
采购人代表:吴佩仪 、俞亮
五、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流市城北二路*号城市时代**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佰零伍万柒仟陆佰陆拾元捌角伍分(¥*******.**元)
要求工期:***天(日历天)
项目经理 :班园华 执业证书信息:桂************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北流市新荣镇人民政府
地址:地址:北流市新荣镇镇安街*号
联系人:吴佩仪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南园二路**号
联系人:陈惠兰
电话: ************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北流市新荣镇人民政府或受委托代理机构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流市新荣镇新荣村黄陂河两岸河堤加固整治****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流市新荣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北流市新荣镇新荣村黄陂河两岸河堤加固整治****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北流市新荣镇新荣村黄陂河两岸河堤加固整治****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北流市新荣镇新荣村黄陂河两岸河堤加固整治****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护岸****,配套下河步级*道,排水涵**座;护岸采用***埋石混凝土(埋石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合同履行日期: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三、 公告媒体及日期:于****年**月**日在广西玉林政府门户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 开标日期: ****年**月**日**时**分;
评审地点: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流市南园二路**号);
磋商小组:廖志(组长)、傅铿苡、陈侃;
采购人代表:吴佩仪 、俞亮
五、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流市城北二路*号城市时代**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佰零伍万柒仟陆佰陆拾元捌角伍分(¥*******.**元)
要求工期:***天(日历天)
项目经理 :班园华 执业证书信息:桂************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北流市新荣镇人民政府
地址:地址:北流市新荣镇镇安街*号
联系人:吴佩仪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南园二路**号
联系人:陈惠兰
电话: ************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北流市新荣镇人民政府或受委托代理机构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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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