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2025-12-08
湖南/湘潭 变更澄清
湘潭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湖南/湘潭-2025-12-08 00:00:00

湘潭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号

*.委托代理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二、澄清更正信息

澄清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发布澄清更正日期****年** *

澄清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中******;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不一致,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为准。

原招标文件: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建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不能划分为中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暂不能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可登陆工信部组织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微信小程序测定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规模类型,根据测定结果按时填写本函。

提示: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编制投标文件时请删除******;注******;以下的内容)

更正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企业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编制投标文件时请删除******;注******;以下的内容)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整和修改,若本澄清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卢稀、唐紫君

*.电话:*************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湘潭市湘潭县海松三路**号

*)联系人: 刘曙光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区******号

*)联系人:卢稀、唐紫君

*)电 话:*************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技术公司

*)电 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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