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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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中医院会议室***电子屏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会议室***电子屏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杰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丰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长淮路与南一环路交叉口
联系人:费主任
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项目负责人:郭工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方式:邮箱:****@*********.***;联系电话:*************、*************。
四、质疑材料的要求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制件。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其他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