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2-08 00:00:00
某单位家属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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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家属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物业项目部配备人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经理*人(兼客服及住房费用代收服务及保安员带班,且有电工证等相关资质证件)、综合维修工*名(具备电工、水暖工等相关资质证件)、保安*人,保洁员*人。电梯维保由产权(管理)单位另行单独委托电梯厂家实施专项发包维保,授权物业经理监督电梯维保方依规及时进场维保。涉及协助开展公寓住房管理保障、疫情常态防控等专项服务按实际需求另行协商。项目负责人具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其他服务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从业资质,并通过政治审查、保密培训及考核。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为*年,每年由住房管理单位对物业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合同期内企业费用支付比例、延续履约、强制退出的参考依据。合同期内出现服务质量差、用户反映强烈,发生失泄密和安全等级事故等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情形,按规定作出处罚,并通报有关单位。 *.物业费用实行包干制,按季度支付。每年第*个服务季度结合年度考评、服务项目增减等情况确定并结算当年单位应付费用。 *.涉及营房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区域的小修,由住房管理单位负责提供维修材料或授权委托物业企业采购实报实销(列支住房管理单位历年收缴物业费专项开支),物业企业具体负责实施修缮。 *.公寓住房内专有部位标配的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由军队统一安装的,属于自然损坏情形的,由住房管理单位承担维修材料,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修缮;属于非自然损坏或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住户提供耗材、材料,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修缮。 *.房屋及设施设备大中修维修项目,由住房管理单位组织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配合工作。 *.开展的协助公寓住房管理、疫情常态防控等专项服务,根据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的标准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费用评估,参照中标金额签订补充协议。营区大型活动供电、消防等临时保障及部队预演活动、应急任务水电保障、工程咨询等专项保障服务据实结算。 *.物业服务企业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日历天内做好进场全部准备工作,具备随时展开管理服务条件。 *.交付(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台区、房山区共*个家属院。 **.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第*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供应商唯一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有在京在管项目规模不少于*万平方米;*.具备在北京市从事党政机关或军队单位物业服务项目经验。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在京在管项目规模不少于*万平方米;*.具备在北京市从事党政机关或军队单位物业服务项目经验。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
需要现场踏勘
具体踏勘时间电话联系张先生***********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保密责任书(自拟)。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仅做购买标书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因素。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登记审核。采购机构联系人审核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审核未通过,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价供应商发送邮件后,按要求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回传采购机构联系人,待采购机构联系人确认后,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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