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08 00:00:00
智慧车库大屏显示器设备采购及建设需求公示(*****************)(第*包)
智慧车库大屏显示器设备采购及建设
需求公告
我部拟对“智慧车库大屏显示器设备采购及建设”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需求参数(含商务、技术要求)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智慧车库大屏显示器设备采购及建设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项目概况:
为了使“智慧车库大屏显示器设备采购及建设”设计科学、工程优质、实用可靠、信息安全、费用合理、效益明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确定一家信息化设计服务机构,为项目采购、项目建设、项目调整等提供设计服务。预算金额**万元(含税)。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该设备具备*******、*******、*****、***、统信***、银河麒麟*******等主流操作系统的播放内容及画中画与弹窗内容进行检测过滤;*.该设备具备与系统时间同步功能,确保设备网络的正常运行和通信的可靠性,告警信息的精准性;
②产品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的要求。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详见附件,公示下方下载)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部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余先生电话:************ 邮箱:**********@**.***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



